我向來是個鮮少低頭認錯的人,
不是因為我不常犯錯,而是因為我不願承認錯誤。
所以過去的我,即使在事後發現是自己理虧,
也常常不願意拉下臉來向人說聲對不起,
還會為自己找許多藉口來騙自己。
可是今天,我學習去向人道歉。
事情是這樣發生的:
因為最近這兩個月以來,由於人手不足的關係,
我們要輪流去支援門診組的藥師,
下午的工作常常是要核對病房的用藥並送到各病房去。
可是,總是會有一個加護病房的口服藥常常消失,
所以每次輪到負責這個加護病房的藥師,
往往為了找藥而浪費了不少時間。
今天,是我這兩個月以來第四次輪到負責這個加護病房,
也是我第四次為了找藥而疲於奔命,
因此我累積的不滿情緒也在今日終於爆發!
負責這個加護病房用藥第一關核對的學妹就莫名其妙被我發了一頓脾氣。
事後,我心裡一直有疙瘩,因為我發的那頓脾氣,
其實是對事不對人。
在我跟組長溝通新的作業程序之後,
心裡就覺得應該跟學妹說聲對不起。
因為我也曾經被一位學姊莫名其妙的發脾氣,
事後學姊卻還裝作若無其事的跟我談笑風生,
一點跟我解釋及道歉的意思都沒有,
從此我和這位學姊也就不相往來了。
我不希望自己也成為這樣的學姊,
所以先打電話請門診組的leader學姊幫我向學妹表達歉意,
但掛上電話之後,又覺得應該親自去道歉才有誠意,
所以還是跑去門診組找學妹,當面為我不好的口氣向她道歉,
並說明我絕對不是針對她,
而這件事我們也已經重新修正作業程序,
以後不會再有類似的事情發生。
學妹很可愛,她其實對我發的那頓脾氣一點感覺都沒有,
但是經過了這件事,我發現有時候道歉不是為了對方,
而是為了自己。
道歉之後,我如釋重負,看到學妹也很坦然,
因為良心上沒有了虧欠。
再想想最近的台北縣泳訓致死的新聞,
我相信如果一開始那兩位助教或是台北縣消防局就以誠懇的態度認錯,
而不是為自己找許多的藉口,甚至用各種手段來掩飾自己的過錯,
受害者家屬就不會痛失親人之餘,更痛心於這些無恥的行為。
在醫院,我們也鼓勵通報異常事件,
我以前總覺得通報異常或錯誤事件好像是在抓醫療人員的小辮子,
但殊不知因為有這些通報,才會知道是哪裡有了疏失並加以防範,
也才能更保障病人的安全。
我很高興自己的良心是敏銳的,
也很高興自己懂得分辨是非,懂得去向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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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race65100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